2004年11月1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花钱寻刺激 风流要碰壁
何兰珍

  一男青年到美容店寻找刺激,结果却和按摩女一起被台州市路桥警方依法治安拘留9日。
    11月11日晚上8时许,高某走进一美容店要敲背。打扮入时的按摩女万某就把高某带上二楼。高某问:“你们这里开放不开放的?”万某说:“可以开放的。”于是,两人讨价还价说定一次100元。正当两人宽衣准备“交易”,却被桐屿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。(何兰珍)